瓦检仪维修、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瓦检仪维修、发放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 1 条 严格执行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按时保质完成本班任务。第 2 条 负责瓦检仪的检修、换药、校正及记、编号工作,保证检修质量,合格率达 100%。并做好原始记录。第 3 条 负责瓦检仪的保管、维修、合格后才能上架。第 4 条 负责瓦检仪的收发工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发出,收回的仪器必须详细检查,不合格的仪器不得上架,并及时送维修人员检修,并做好登记。第 5 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搞好清洁卫生。第 6 条 及时对仪器检修、校正,保证完整、灵敏、准确,不合格者不得发放使用。第 7 条 严格遵守矿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熟悉本职业务,搞好自主保安。按章操作,杜绝“三违”。第 8 条 积极参加区、队、班组织的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