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讲解了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该标准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通过设定严格的排放标准来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标准详细规定了硫酸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特别是针对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此外,标准还强调了对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遵循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2010适用于现有硫酸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适用于新建硫酸工业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该标准不适用于冶炼尾气制酸和硫化氢制酸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并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