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讲解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在水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具体标准和要求。该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标准详细规定了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此外,标准还明确了污染物排放浓度的计量单位为质量浓度,并强调了这些标准的强制执行性质。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具体来说,该标准适用于所有涉及化学合成工艺的制药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原料药生产企业、中间体生产企业以及相关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标准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排放限值和技术指导,也为环保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有助于推动制药工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