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上下山管理制度小上下山管理制度为加强小上下山管理,保证小上下山运输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小上下山巷道界定范围:斜长为 200 米以下的轨道上下山。(二)使用及管理规定1、轨道上下山挡车设施、信号、附属设施的安装必须严格执行运输安全技术管理规定。2、轨道上下山提升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车不作业”制度。3、轨道上下山的提升设备、信号、挡车设施、轨道质量以及巷道的维护执行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属于多个单位使用的小上下山管理要明确维护单位,落实到人。4、轨道上下山提升设备、信号、钢丝绳、挡车设施、轨道质量以及附属设施,提升前必须全面认真检查一次,符合规定后方准提升。5、运输专业人员负责对小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单位月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