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讲解了无机化学工业企业在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该标准旨在通过规定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方法和监督要求,促进无机化学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从而保护环境、防治污染。标准内容涵盖了无机酸、碱、盐、氧化物、氢氧化物、过氧化物及单质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并明确了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实施时间。标准还指出,对于未规定的项目,地方可以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标准,且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优先于本标准。此外,标准详细列出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适用于无机化学工业中的无机酸、碱、盐、氧化物、氢氧化物、过氧化物及单质生产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硫酸、盐酸、硝酸、烧碱、纯碱、电石、无机磷、无机涂料和颜料、磷肥、氮肥和钾肥、氢氧化钾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该标准也适用于这些企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此外,标准还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的现有污染源管理则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