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矿厂安全防范制度选矿厂安全防范制度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矿山安全生产中的有关规定,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从严对全厂范围内高危区域地带的安全防范管理,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保障各项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救援制度。一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二 选矿厂安全防范重点部位:(一)硫酸储罐(二)高位水池(三)尾矿库(一)硫酸储罐1.0 硫酸储罐应急救援制度1.1 严格执行卸酸操作规程,穿戴好劳保用品,并检查酸车有无漏酸和阀门有无松动,卸酸工方能开始卸酸。1.2 进入厂部的酸车,卸酸工在认真检查好酸罐,确保有一定空度的情况下方能卸酸。1.3 卸酸过
2、程中严禁赤手、赤足卸酸,开始放酸后,并离卸酸位置 3 米以上位置站立。1.4 酸车卸酸完毕,卸酸人和经警负责对卸酸完毕与否进行检查,并将酸票由卸酸人和调度当班人员签字,方可放行。1.5 严禁其他任何闲杂人员到硫酸储罐 5 米以内游玩、站立。1.6 生产安全科负责安排卸酸工每天测量硫酸储罐空位,并报调度室是否通知运输公司运酸,确保我厂生产正常运行。1.7 生产安全科负责硫酸液位的监控,以及对硫酸进量和用量的统计、安全的管理工作。2.0 权利2.1 生产安全科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3.0 责任3.1 生产安全科对硫酸储罐的安全管理负责。3.2 卸酸工在卸酸过程中违章操作所造成安全事故负责。(
3、二)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1.1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厂两座高位水池。2.制度内容2.1 严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2.2 严禁任何人和畜离高位水池 3 米以内游玩和放牧。2.3 生产安全科将按时对高位水池房屋的开、闭,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况,不得在高位水池边缘查看。3.权利3.1 有权制止任何闲杂人员攀越水池和到高位水池游玩。3.2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违章作业。4.责任4.1 生产安全科对高位水池的安全管理负责。4.2 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对抽水过程中,由于查看液位不准、计算不准造成水从顶部溢出和其他安全事故负责。(三)尾矿库安全管理制度1.适用范围1.1 本制度仅适用于
4、本厂尾矿库。2.制度内容2.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上级机关的规定和指示,掌握尾矿设施的自身规律性和科学性。严格按设计要求和有关操作技术规定,认真做好尾矿库的使用与建设过程中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尾矿库的安全预稳定。2.2 尾矿库设施管理和操作人员,发现隐患,不安全征兆,违反操作规定和设计要求而使尾矿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可能受威胁的现象,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采取处理措施,不得贻误时机。2.3 严格管理尾矿排放工作,做好废水回收工作,尾矿排放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2.4 要按企业内部责任划分,实时编制尾矿库治理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提供尾矿库库容资料,以及坝体的安全防范
5、措施和治理方案。2.5 改进尾矿排放工艺,逐步实现科学化管理,以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效益和基地经济效益。2.6 尾矿设施的运行管理是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坚定不移的贯彻安全第一方针,应对企业领导、基层单位领导以及管理操作人员分级明确责任,严格按制度办事,以确保尾矿设施的运行安全而可靠。3.管理的内容和要求3.1 尾矿坝主坝(子坝)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必须保证工程质量。3.2 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尾矿排放动态,尾矿排放要求应达到下列标准。3.2.1 尾矿颗粒分布:粗粒沉积于坝前,细粒排至库池内,在有效沉积滩范围内,不允许有大面积和较厚的矿泥沉积。3.2.2 沉积滩面应均匀
6、平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3.2.3 沉积滩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长度。3.2.4 放矿矿浆流量和浓度应保持稳定。3.2.5 严格矿浆流沿着子坝内坡址流动。3.3 分散支管排放尾矿时,应根据分散放排矿支管的间距、位置、每次开放的管数与时间、水平排渗体的使用与距离,应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布置与使用,并根据滩长、滩面矿浆流状态与滩面平整度、滩坡等情况,及时调整。3.4 开展预测坝体的稳定情况以及坝体实验研究工作,做好坝体的监控工作,同时开展坝体移动与稳定性的研究工作。3.5 尾矿的水不仅关系到回水利用和环境污染,而且是直接威胁尾矿库安全的关键性影响因素,必需严格按设计要求和作业计划及操作技术规定,切实做好尾矿库水控制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库池水位、水边界位置、水域范围、抓好“五防”3.5.1 防止洪水漫顶。3.5.2 防止渗漏管涌。3.5.3 防止浸润线抬高造成滑坡。3.5.4 防止雨水冲刷坝面山洪拉沟造成泥土流失。3.5.5 防止坝面管道、阀门损坏而破坏坝面。3.6 尾矿库管理人员在负责抓好“五防”同时,结合坝体实际情况,应组织人员进行汛前、汛后的安全大检查,当日发现的隐患,不得拖至第二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