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带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皮带队经营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二)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解决生产中产生的财务问题,对全队安全工作在财经上负直接领导责任。(三)负责已批准的安全技措工程计划所需资金的筹集、使用、对挪用技措资金或浪费等问题要及时进行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四)负责全队材料计划、开票领料工作,经常深入各班组,了结生产环节和生产设备所用材料、配件的规格型号,准确掌握各班组的材料使用情况,编制好各班组的材料核算工作。(五)严格执行工资、津贴、补贴的支付标准,做到准确、合理发放。(六)负
2、责建立、健全有关各项经营管理制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盗等专业性检查和业务保安工作。(七)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带班时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向队长反映,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八)协助做好本队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九)抓好全队成本核算,合理安排人员、工时合理利用、降低材料消耗、增产节约和修旧利废等方法条例实行定额管理。(十)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赶赴现场,协助队长指挥抢险并积极安排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以及协助处理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