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皮带队安全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在队长的领导下,协助队长做好本队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本队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三)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有经验的老员工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学习落实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相关内容,并带头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四)负责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各工种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对特殊工种安排参加安全资格培训,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加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五)
2、下井带班期间,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做到实处。(六)负责本队的包保班组建设工作,对“一班三检”、“三违”教育处罚和班前会等各种制度的日常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提高班组建设管理水平。(七)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整改工作,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了解员工动态并及时向队长反应,开展好安全竞赛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八)提高本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做到安全管理、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工作逐步加强,做好文明生产工作。(九)同时监督检查员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的安全健康。(十)发生事故后,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和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