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带机司机交接班制度皮带机司机交接班制度1、 交接班工作必须按时在现场进行。2、 交接时应按操作规程和巡回制度所规定的内容进行现场交接班。3、 交接班必须将当班的设备状态、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工具、材料和配件存放情况等向接班者交待清楚。4、 有下列情况之一,双方不得交接班:(1) 按照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本班没有认真执行;(2) 各种记录本没有按规定填写或有缺页、丢失现象;(3) 接班者情绪不正常或有其它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异常情况;(4) 工具、材料、配件无故丢失或损坏;(5) 设备卫生不清洁。5、 交接工作经双方同意后,均可在交接班记录本上签字。6、 在规定的接班司机缺勤时,交接班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必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方能离开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