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体超限分析制度气体超限分析制度为强化“一通三防”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山东省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以及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气体超限分析制度:一、监控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各测点瓦斯等信息数据变化情况,详细记录系统运行状况。二、 当局部地点有异常报警时,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停电撤人,汇报值班领导,并做好记录。三、调度室接到通知后立即会同通巷工区通知瓦斯检查员对现场气体情况(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检测和分析,果断作出应对措施,并将初步检测结果向调度室及通巷工区汇报。四、调度室接到瓦斯检查员分析结果后按程序通知值班领导和相关部门,立即召开分析研究会,
2、并将结果详细、记录备案。五、 对出现超限区域,重点监督。经通防及相关技术人员确认无危险后,工作人员方可进入工作地点施工:否则采取不要措施,加强通风,降低有害气体浓度或进行密闭的处理。六、甲烷传感器每 7 天必须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每 7 天必须进行现场测试一次,确保传感器的灵敏度、可靠性。七、瓦斯检查员、监测工必须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两者读数误差在 0.1%范围内,必须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当两者读数误差超过 0.1%,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在 8 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调校完毕。八、监控值班人员将每天的监控日报表打印、汇总,按规程要求报领导审阅,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