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严格按规程规定选择井筒及工业广场,井口和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的最高洪水方位,若井口及工业广场内建筑物的高程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2、防治地表渗水,井田范围内的河流,沟渠等地表水,可以通过裂隙渗透到煤矿井下造成水害。3、防治地面积水,对井田开采范围内的地面低洼处,塌陷区等易于积水区,应设法填平,防止积水,积水量大时,要用水泵排出。4、对可能引起漏水的地表裂隙、塌陷、废弃钻孔等,应及时用粘土充填或用水泥堵塞。5、加强防洪、防汛工作,在每年的雨季来临之前和雨季期间,要加强对矿区内防洪工程的检查和防
2、汛抢险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6、各级领导必须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超前管理意识,制定超前防范措施,杜绝透水事故。7、井下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本公司制定的作业规程探放水作业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8、公司、部门、主要领导必须经常检查各采掘工作面水患区情况,坑口由开采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加强现场管理,坚持跟班作业,严格把关,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9、井下所有采掘区必须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的原则,树立超前管理意识,采区超前防范措施。10、每次降下雨后,矿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附近地面有无裂隙、老窑、陷落和采空区,塌陷等,发现漏水情况,调度室组织及时处理。11、探水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制定的探水作业规程及下达的探水计划通知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