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在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责任追究机制。该文件明确了副科长需在分工范围内协助科长开展工作,确保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得到落实。文中规定,副科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取得相应资格证。其主要职责包括编制采掘接续计划,组织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以及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同时,文件强调副科长要经常检查规程措施的贯彻情况,及时汇报工程进度,并向科长提出改进建议。此外,该文件还详细列出了对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条款,对于违章指挥、忽视隐患、伪造事故现场等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生产技术科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特别是担任副科长职务的管理人员。这些人员需要具备丰富的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通过相关培训获得必要的安全资格证书。本文件为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提供明确的行为准则和责任范围,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确保煤矿生产的合法合规与安全高效。适用行业主要是煤炭开采业,尤其是那些涉及采煤、掘进等作业的企业,以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