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汇报制度事故汇报制度为了便于及时果断的制定事故抢救方案,减少事故影响时间,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各单位对当日安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生产事故无论性质如何都要及时如实汇报调度室并在事故现场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抢救。1、各单位按照事故类别及危害程度必须在 10 分钟内汇报矿调度室。2、采掘单位发生的影响生产在半小时及以上的非人身事故都要立即汇报调度室,如发现隐瞒不报严肃处罚。3、事故发生后,所属业务科室必须深入现场,掌握一手资料并及时召集有关科室及有关人员,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追查。4、对事故责任者应分清主次,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矿,以扩大教育面达到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