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讲解了煤矿井下探放水和掘进工作的详细操作流程与管理规定。该文件强调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在掘进工作开始前,根据地质资料编制探放水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具体实施过程中,地测科和探放水队确定钻孔的数量、方位、倾角和深度,确保达到设计要求。在探放水工作中,每班完成的钻孔个数和深度需由地测科、驻矿安检站和探水队共同检查验收并填写相关表格,汇总情况报给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矿长审核同意后,再由安全指挥中心下达指令才能继续掘进。排放水时同样需要监测水情,填写记录表,并经过验收合格后获得掘进指令。掘进工作完成后也需要验收,填写检查验收表,并经相关人员签署意见后才能进行下一轮探放水工作。探掘公示、日报、验收及审批制度适用于煤炭开采行业,特别是涉及井下探放水和掘进工程的企业。它为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明确了从探放水设计到实际操作再到最后验收的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保障了井下作业的安全性。通过规范探掘工作的流程,确保所有操作都严格遵循安全标准,防止因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提高煤矿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安全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