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放水工作职责探放水工作职责1、要建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完善水害隐患排查制度。2、做好水害分析预报,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3、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综合防治水措施。4、编制矿井水文地质报告及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完善矿井水害应急预案。5、煤矿配备一名防治水专业人员,建立不少于 6 人的探放水队伍,并经探放水专业培训。6、煤矿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设施。7、井下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和探水作业规程等安全措施。8、煤矿职工必须掌握突水预兆;监测水情,如果发现情况危急,应撤出井下受水威胁人员。9、认真落实矿井水害防治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