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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348-2007.pdf

上传人:人民至上 文档编号:11321 上传时间:2021-03-27 格式:PDF 页数:10 大小:445.7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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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 技术规范 发布实施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发 布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行 业 标 准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崇文区广渠门内大街号) 网址: 电子信箱: 电话: 印刷厂印刷 版权专有 违者必究 年月第版开本 年月第次印刷印张 印数字数千字 统一书号: 定价: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公告 年 第号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中 的环境污染,现批准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

2、准名称、编号如下: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 ) 该标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 总局网站 ( )查询。 特此公告。 年月日 目录 前言 适用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运行环境保护要求 污染控制要求 进口废汽车压件拆解、破碎的环境保护特殊规定 监督实施 前言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汽车产品回收利用 技术政策 ,防治报废机动车拆解过程的环境污染,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制定

3、本标准。 本标准依法强制执行。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报废机动车拆解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报废机动车拆解和破碎过程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设立企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本标准。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 本适用于本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汽车压件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废弃机电产品集中拆解利用处置区环境保护技术规范 术语和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报废机动车 指达到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或者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国家机动 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电动车和各种工程车 辆,以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废汽车压件。 拆解 将报废机动车中不同类型的部件逐一拆除使之分离出来的过程。 破碎 将报废机动车拆解后剩下的

5、部件破坏成碎片,以利于利用和处置的过程。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的建设与运行应以环境无害化方式进行,不能产生二次污染。 报废机动车的拆解、破碎应以材料回收为主要目的,应最大限度保证拆解、破碎产物的循环 利用。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液化气罐、废安全气囊、废蓄电池、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器、废尾气 净化催化剂、废油液 ( 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下同) 、废空 调制冷剂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处置。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建设环境保护要求 新建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经过环评审批,选址合理,不得建在

6、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 其他环境敏感区内;原有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如果在这一区域内,应按照当地规划和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限期搬迁。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应建有封闭的围墙并设有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报废机动车拆解、破碎企业内的道路应采取硬化措施,并确保在其运营期间无破损。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包括管理区;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 拆解作业区;产品 ( 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 ( 各类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理区,下同) 。 报废机动车拆解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各功能区的大小和分区应适合企业的设计拆解能力; ()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的界线和明显的标识; ()未拆解的报废机动车贮存区、拆解作业区、产品 ( 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具有防渗 地面和油水收集设施; ()拆解作业区、产品 ( 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应设有防雨、防风设施。 报废机动车破碎企业的厂区应划分为不同功能区,包括管理区;原料贮存区;破碎分选区;产 品 ( 半成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 报废机动车破碎企业厂区内各功能区的设计和建设应满足以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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