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考核办法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考核办法1、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否则罚款 20 元。2、有事要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罚 50 元,迟到,早退的罚30 元。3、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乱丢杂物或随意吐痰,违者罚款 20 元。4、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违者罚款 50 元。5、在学习期间,手机必须达到振动或关机,凡手机铃响者,罚款 20元。6、对于矿全员培训考试、自培、矿培教育考试,凡考试不及格人员依照矿标准给予 100 元的处罚,进行停班学习,并进行补考。7、每次学习培训对笔记不规范,不记录的给予 50 元处罚。8、对参加培训积极,表现优异的职工,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参加各项技术比武,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给予 50-300 元奖励。受到奖励的区将对等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