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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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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13392 上传时间:2022-03-13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4.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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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煤矿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传出或爆发的地方。第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辩识标准对各类重大危险源进行普查辨识、申报登记、申报类别、安全评价、登记建挡、风险评估、治理整顿、监控网络、应急预案建设等,实施全程

2、监控管理。(1)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是指立足本单位实际,依靠有关技术研发单位开发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计算机软件,通过简单的人机对话,数据输入,实现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等级的初次评估。(2)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是指本单位在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的基础上,依法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申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等级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重大危险源的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应急预案的演练等工作。(3)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类别,是指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和尾矿库。(4)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是指基层单位在重大危险源的简易辨识与危险等级初次

3、评估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上报的重大危险源危险等级程度进行安全评价,并为所属单位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5)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是指各单位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申报、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或档案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6)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估,是指评估确定重大危险源风险等级,并按风险等级采取应对措施,及时预控或消减风险。根据风险值大小,可将风险预警分为 5 个等级:风险等级风险等级人员伤害程度及范人员伤害程度及范 因伤害损失估算因伤害损失估算 预警等级预警等级 预警信号颜预警信号颜围围( (元元) )度度色色级特别重大风险多人死亡500 万

4、以上巨警红色级重大风险一人死亡100500 万重警橙色级中等风险多人受严重伤害4100 万中警黄色级一般风险一人受严重伤害14 万低警蓝色V 级低风险一人受到伤害,需要急救;或多人受轻微伤害0.21 万轻警绿色一人受轻微伤害00.2 万(7)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整顿,是指企业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缺陷和立项、监控、整改、审核、消项工作制度,对构成重大事故的重大危险源,立即停产整改,并经过注册安全工程师审核评定合格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8)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网络是指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构建安全生产信息技术保障体系,在突发事故时能够快速正确进行应急决策和指挥提供重要依据。(9)重大危险源的应急

5、预案,是指重大危险源发生失控或伤害事故时暄应急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在分析重大危险源的基础上,为有效控制或减少事故损失,事先制定危险源的消除、控制、防护、隔离、监控、保留、转移等技术措施和应急资源保障规定。第三条为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管控工作的领导,矿成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经营矿长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成员:各副总生产科安监科机电科地测科调度室矿工会财务科行政科供应科综合科劳人科护矿队矿医院运输区通风区公安科领导小组下设重大危险源综合监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崔长柱兼办公室主任。电话:6790406主要职责:负责对各基层单位上报

6、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类汇总、登记建档、现场核查、分析评估及上报工作;指导各基层单位制定监控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检查各单位重大危险源应急处置知识培训情况;督查作业现场检测监控及安全防护等综合措施的落实工作。第三条各单位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矿各部门对业务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其它有关单位、部门按管理权限负有相应的责任。(1)安监科是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察机构,对全矿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综合监督责任。(2)生产科是全矿井水患、矸石山、地质灾害等重大危险源的专业监管机构,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3)通风区是全矿瓦斯管理、煤尘及火灾等重大危险源的专业监管机构,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4)机电科是全矿各种未电设备、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及提升坠落等重大危险源的专业监管机构,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5)行政科是全矿危房、排污、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重大危险源的专业监管机构,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任。(6)供应科、公安科是全矿辖区易燃品、爆炸物品等重大危险源的专业监管机构,对管理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监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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