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督查实施细则讲解了煤矿企业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应遵循的具体措施和标准。该细则涵盖了前期管理和现场管理两大方面,从机构设置到健康监护进行了全面阐述。在前期管理部分,它描述了企业需设立由法定代表人、管理者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领导机构,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强调了职业病防治经费的保障,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以及档案建立的重要性。文件还规定了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等具体工作。对于劳动合同管理和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也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
2、工和投入使用。在详细说明现场管理时,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督查实施细则指出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且要配置足够的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日常监测。企业需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评价,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细则还强调了个体防护用品的正确配备与使用,公告栏及警示标识的设置,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针对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并定期演练,保证应急救援设施随时可用。最后,在健康监护方面,细则明确了不同阶段(如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特别关注特殊人群保护,禁止未成年工、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有害作业,保障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煤矿职业卫生管理督查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涉及煤矿开采及相关活动的企业单位。特别是那些存在较高职业病风险的岗位或区域,如井下采掘面、选煤厂等,是本细则重点监管的对象。它不仅为煤矿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指导方针,帮助他们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也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使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概率。通过严格执行此细则,可以提升整个行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