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防治水管理督查实施细则讲解了煤矿在防治水方面需要进行的基础工作、工程系统和技术要求。细则描述了矿井应具备详细的水文地质基础资料,包括多种观测内容的原始记录本和各类防治水基础台账,这些台账需每季度修正一次,并且要建立计算机数据库以确保资料收集与整理的规范性。同时,细则强调了水文图纸的重要性,规定其必须符合特定标准并存有电子版。对于水害预报,细则指出应包含年报、月报以及临时预报,并针对不同区域提出具体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报告,确保对水害威胁区域的预测准确。此外,细则还阐述了防治水工程的要求,例如复杂条件下矿井需建立动态观测系统,防排水系统的健全及定期试运转,探放水设备和人员的专业配置等。在技术层
2、面上,细则强调所有防治水工程要有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确定地段采取“有掘必探”的原则,要求在图纸上明确标注积水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同时落实工业广场防洪排涝措施,保障排水畅通,防水煤柱留设需遵循严格规定。疏干带压开采部分,细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和审批流程,对隐伏构造的探测及防治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防水闸门的有效性。最后,关于水害预警管理,细则强调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必要性,雨季前的全面检查,以及对各类水害的检测诊断和预控。煤矿防治水管理督查实施细则适用于煤矿行业,特别是从事地下开采作业的企业。它为煤矿企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涵盖了从基础资料的整理到具体工程技术实施的全过程。该细则不仅适用于大型煤矿企业,也适合中小型煤矿,尤其是那些位于复杂水文地质环境中的矿井。通过对水文地质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防治水工程的系统化建设、技术要求的具体化落实,以及水害预警的有效管理,确保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种水害风险,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维护矿区的稳定生产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