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业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煤业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第二条 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第三条 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安全办公会议,定期对安全现状进行分析,研究解决全公司生产、建设、生活、后勤等系统的重大安全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第四条 组织制定煤业公司长远安全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并组织实施。第五条 负责公司的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
2、治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本单位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分析研究,及时解决。第六条 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副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 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干部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第八条 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的原则。贯彻和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基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救灾,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性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领导组,通知矿山救护队,立即组织抢险救灾。第十条 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追查责任人,接受教训采取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