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讲解了钢铁烧结和球团工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要求。该标准详细规定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二噁英类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并明确了监测方法、监测频次及采样点设置等技术要求。同时,标准还对新建和现有企业分别设定了不同的排放标准,以促进企业的环保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升。此外,标准强调了企业应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体系,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并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2-2012适用于钢铁烧结和球团生产企业,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该标准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明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依据,有助于规范企业的环保行为,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同时,该标准也为环保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环保法规,推动行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