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讲解了为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加强职业卫生管理,有效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职业卫生责任制度。该制度明确成立由安监、调度、技术、通分、地测、机电、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其职责在于指导和协调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并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确保资料上报及时准确。安监站则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及应急救援,监测评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并建立档案。人力资源科承担着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防护用品管理以及职业病诊断认定等任务,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岗位调换、职业病待遇认定等工作。生产、技术、通风等科室需负责井下粉尘浓度测试、降尘措施制定等具体工作。企管科要确保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煤矿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行业的各类企业,尤其是那些存在职业病危害风险的企业。这些企业中的管理层、安监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以及参与职业卫生工作的相关人员都应遵循此制度。它不仅为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还确保了从领导决策层到一线员工都能参与到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来,共同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保障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