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讲解了烧碱和聚氯乙烯工业企业的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该标准修订了1995年的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增加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调整了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并收紧了相关要求。同时,标准取消了按污水去向分级管理的规定,增加了水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中还明确了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的执行时间,以及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标准适用于烧碱、聚氯乙烯工业企业水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2016适用于现有的烧碱和聚氯乙烯工业企业,以及这些行业的新建项目。标准不仅涵盖了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的行为,还适用于这些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电解氯化钾生产氢氧化钾过程中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标准不适用于苛化法烧碱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