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某矿业有限公司电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电缆的管理,矿决定成立电缆管理组,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 6 平方米包括 6 平方以上橡套电缆,安装电缆的统一管理工作,为管好、用好电缆作如下规定。一、电缆组负责电缆的发放,编号入帐,建卡及图板管理,做到帐、卡、物、板四相符,电缆组还负责电缆的热补、干燥、试验电缆的绝缘。二、各单位应建立图册或图板管理,电缆组每月与使用单位核对一次使用,使用数量情况,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并且每月把全矿电缆在籍使用待修、库存损坏等情况报机电矿长。三、各使用单位需要电缆,必须经分管矿长批准,凭审批手续到电缆组办理领用手续,并负责电缆的现场安装,现场管理,维
2、护和回收手续。四、各单位无故损坏电缆、违章使用、丢失、自行转让不办理移交手续的,由电缆组惩治和罚款。五、回收上来的电缆由及时修复,集中上镜的电缆要在五天内修完,平常修复的电缆不能超一根。六、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以上制度,违者按以下规定处罚。1、领用电缆要持审批手续,按计划领用,不得随意挑选电缆,改变电缆的规格型号,不按规定执行,随意改变电缆规格型号,随意发放者,每发一条电缆罚款 100 元,无理取闹强行领用除罚款 100 元外,还应写出检查。2、领用电缆按审批计划使用,闲置电缆应由原使用单位及时回收上井交道电缆组,各单位不准私自存放,如私自存放,接到通知 24 小时不交者,按每条电缆 100 元
3、罚款。3、电缆发现损伤后,不得任意截断,不经批准任意截断电缆,每处罚款 100 元,电缆发放时要再距电缆头 2m 处压号(规格型号长度),无故削掉电缆压号罚款 10 元,撤换电缆时,应拆除,不准截断,如发现在喇叭口处截电缆者,按所截电缆长度原价加倍赔偿。4、使用电缆应按规定吊挂合格,查出悬吊不合格,接通知后在限期内没整改的每处罚款 10 元。5、采掘迎头不准使用易燃电缆,严禁安装在采掘工作面使用,否则罚款 50 元,并追究当事者的责任。6、电缆管理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电缆的使用情况,无压号的电缆以后不准入井使用,一头有号的电缆如在现场使用,电缆管理人员应及时补号或通知使用单位更换,否则查出一条无号电缆,电缆管理组和使用单位各罚 10 元。7、电缆组每季评比一次,对现场使用、维护、保养好的单位报矿给予表扬。以上规定从 92 年 2 月 1 日执行,奖罚制度从 92 年 3 月 10 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