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制度讲解了煤矿在不同季节和环境下,特别是雨季来临之前及开采过程中的具体防排水措施。该制度强调了对矿区地面设施如风井口、主井筒、工业广场附近排水沟的清理与修筑,以确保这些设施能够在雨季期间正常排水。文中还提到必须派专人检查矿区及其周边地面是否存在裂隙或塌陷等问题,并及时处理填平,防止水源进入矿井。同时,由于地下水是矿井水的重要来源之一,在开采过程中需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涌入矿井造成灾害。此外,煤矿防治水制度指出了掌握详细水文地质资料的重要性,包括冲积层含水透水情况、含水层和老空积水状况等信息的收集整理,以此作为制定有效防治水措施的基础。对于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区域或其他可疑水源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规定了探水起点至可疑水源的安全距离应在50到80米外,钻孔深度与超前距离需不小于20米。煤矿防治水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矿开采的企业及相关从业人员,尤其是那些位于易受水害影响地区的煤矿企业。它为相关技术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有效地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水害事故。通过对矿区地面及地下水资源管理的具体指导,保障了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同时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监督依据,确保各煤矿企业能够遵循科学合理的防治水措施,减少水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