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煤矿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搞好我矿井下地质构造探查和防治水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1、工作面施工前,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探水钻孔。2、探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探放水工程移交单。3、探水工作结束后,勘探队技术负责人必须根据探水结果在移交单上填写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4、探水工作结束后,勘探队技术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进行交接班,同时在安全确认移交单上签字。5、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未进行探水的或探水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6、防治水负责人在交接单上未签字的必须停止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