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讲解了轻型汽车车载诊断系统的管理和技术要求,旨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该标准对GB 18352.3-2005中关于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补充,涵盖了OBD系统在型式核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在用汽车检验、通用型故障诊断仪等方面的具体管理技术要求。标准还详细列出了相关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 18285-2005、GB 18352.3-2005、GB/T 15089-2001、GB/T 19755以及多个ISO和SAE标准。此外,标准附录A提供了在用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检验程序。轻型汽车车载诊断(OBD)系统管理技术规范适用于以点燃式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 km/h的轻型汽车。对于以点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25 km/h的重型汽车,也可参照执行。该标准主要面向汽车制造商、检测机构、维修服务机构以及相关监管部门,为其提供在OBD系统管理方面的技术指导和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