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废旧炸药、电管处理办法讲解了煤矿企业针对废旧炸药和电管的管理与处置措施。该文件规定库管员需要负责废旧炸药和电管的回收保管工作,明确标注符号,避免其与合格产品混淆,并确保账卡物相符。对于废旧物品,文档指出应当及时定期销毁,具体为炸药不超过100公斤,电管不超过500发,且销毁过程需遵循爆炸物品管理办法和安全规程。销毁前,供应队应向矿保卫科提交书面报告并上报公司武装保卫部获得批准,之后库管员依据批准的书面报告及提货单注销账目。同时,矿保卫科需凭批准书与提货单指派专人押运废旧炸药和电管出井至公司总库统一处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废旧炸药和电管,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煤矿废旧炸药、电管处理办法适用于煤矿行业领域内的所有涉及爆炸物品管理的企业,特别是那些存在废旧炸药和电管储存、销毁需求的企业。这包括但不限于各类煤矿开采企业及其下属的物资供应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等。该文件不仅为企业提供了具体的废旧炸药和电管处理流程,还强调了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机制以及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有助于提高整个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