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煤矿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为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要求机电干部巡岗、查岗,做好监督工作。1、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科长及机电队长,必须定期对所负责范围内的井上、下主要机房(硐室)进行上岗检查。2、检查内容包括: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完好状态、机房硐室质量达标情况、各种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3、对检查出的问题应记录在干部上岗检查记录薄上。记录要填写检查日期、检查人、陪同人、存在问题、责令整改人、整改达到标准和要求、完成时间等。对于重大问题根据职责范围划分,由责任领导亲自负责解决。4、有整改任务的机电队(班)必须按要求及时整改处理,并填写整改记录。若存在问题大不能及时处理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请示,并记录领导的指示。没有特殊理由,存在的问题不允许拖到下次检查中。5、对机电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执行情况每月公布 1 次,对空岗、漏岗者由上一级领导给予批评,对上岗失职者且引起机电事故的,由上级领导追究其责任。6、干部上岗不低于下列规定:机电副矿长每月一次,机电副总工程师及机电科长每旬一次,机电队长每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