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区队安全培训制度煤矿区队安全培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并根据我公司“双基”考核要求,特制订此制度。1、集团公司及我矿通知的定期培训,当天出勤的职工必须全部参加,由班组长带队并管理。2、除集团公司、矿培训办定期培训外,队技术员必须做到每月一培训。3、安全培训的教学必须坚决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的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4、安全培训必须按照上级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要求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的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核标准。5、培训期间班长必须在场,职工出勤不低于 90%。6、每次培训时长不低于 2 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