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科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讲解了安检员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该文件规定井下安检员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文中详细列出14条岗位责任,包括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学习提升技能和职业道德,执行交接班制度,处理安全信息并督促整改隐患,填写报表资料与信息台帐,落实事故汇报工作程序,传递重要安全信息,严格检查三大规程的执行情况,查处“三违”行为保证现场安全,秉公办事按时参会学习等。同时,安全科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描述了28条责任追究条款,明确未按规定执行各项制度或出现失职行为时安检员应承担的责任,从直接责任到刑事责任,涵盖违章指挥、对事故隐患不作为、事故报告不及时、破坏调查现场、阻碍调查工作等多个方面,确保安检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安全科安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适用于煤矿企业中从事安全检查工作的人员,尤其是安全科井下安检员。其旨在为这些安检员提供详细的指导方针,帮助他们了解自身在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他们在日常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行事。此外,它也为煤矿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了监督依据,有助于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促进整个煤矿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