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科职工业余培训制度安通科职工业余培训制度为了提高和巩固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更新知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定期由安通科按计划对各工种进行培训。二、及时培训新补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测风员、火工品管理员等特殊工种。三、对新仪器、新设备在使用前进行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四、在培训期间要做好记录(包括参加人员、考试成绩等),并备案待查。考试合格者,办理合格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继续培训,补考合格后才能上岗;补考再不合格者,开除安全科。五、及时掌握每一职工的工作情况,发现技术不过关者要组织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方可继续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