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控系统维修制度讲解了为确保井下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对安全监控系统的全面维护要求。该制度描述了对井下各探头、传感器、信号电缆及主机装置的及时检查与维修,以保证系统正常运转、灵敏且可靠。文件强调维修记录必须准确填写并建档存查,并根据矿井年度采掘计划编制相应的安装和维修计划。井下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需实时反馈至地面机房,出现故障时应在2小时内处理完毕,否则要上报矿长并联系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同时做好详细记录。所有监控装置入井前需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地面调试,不合格产品严禁入井。规定监控装置在井下运行半年后必须送至井外维修,维修人员需定期巡回检查,及时处理问题,保障监控系统的完好率达到100%。此外,还要求传送信号电缆整齐悬挂,高度不低于1.6米,防止因矿车碰撞导致信号中断,以及瓦斯探头需要定期校对。安全监控系统维修制度适用于煤矿等存在井下作业环境的企业或单位,这些场所往往面临复杂的地质条件和潜在的安全风险。该制度旨在指导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工作,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减少事故发生率,为井下工作人员提供更可靠的保护措施。适用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煤矿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维修工程师以及参与井下作业的相关人员,确保他们能够依据此制度执行具体的安全监控设备维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