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器材安全员岗位责任制爆破器材安全员岗位责任制1、根据爆破器材管理规定,对本单位爆破器材的储存、购买、运输和使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纠正整改,报告单位领导,督促有关人员及时消除,保证安全。2、协助单位领导开展定期的专业安全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3、会同爆破员核定所需爆破器材用量(不应超过当班用量),双方签字并经班队长或现场负责人批准,由两名以上放炮员共同领药。对剩余的爆破器材,经核实后,立即同爆破员共同签字,退回仓库。4、协助爆破现场组织好安全警戒工作。5、监督保管员、押运员和放炮员是否按规定保管、押运爆破器材和放炮员的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的,有权提出整改直至停工,及时上报单位领导。6、发现本单位爆破器材丢失、被盗,以及发生爆炸事故、案件,要及时向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追查、破案。7、接受本单位领导和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