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采煤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及时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指示指令及公司、矿各种管理规定和安全措施,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是本队的这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全队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检查落实“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不违犯劳动纪律。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对上级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落实整改。5、严格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的自检自查工作,并负责抓好包括“一通三防”的各类隐患治理工作。6、组织本队各类事故的追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7、对开工、收尾设备的拆除、安装和初次放顶的安全措施,负负责贯彻落实,并亲自在现场指挥。8、 全面抓好质量达标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效果,实现动态达标。9、现场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险自救工作。10、认真执行井下带班制度,完成规定的下井班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