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现场交接班制度爆破工现场交接班制度1、爆破工必须在井下现场进行面对面交接班。2、交班人员必须把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向下一班接班人员交待清楚。3、发生拒爆、残爆时,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的生产班(队)长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班(队)长和爆破工交接清楚。4、如不执行现场交接班,按“一般三违”论处;若因未现场交接班,导致对安全生产情况不明而造成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必须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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