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保卫科指导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上级部门、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抓好全科的思想政治工作、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二)协助科长布置,检查全科的工作,研究矿内安全治安情况。(三)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并监督其执行情况。(四)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全矿安全防火、防盗以及井下火工用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五)组织保卫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法制教育,努力钻研保安业务知识,提高全队的素质,做好所辖区的保安工作。(六)参与事故的调查、追查处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履行国家政策,做好善后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