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在主管副经理领导下,保卫全厂安全,并负责全厂消防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保卫公司生产安全,维护内部治安。负责保卫全公司不受破坏,保卫生产要害部位,经常对要害部位、物质仓库、油库、炸药库等进行巡视检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2贯彻“以防为主,一消为辅”的消防方针,认真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并保证有效的贯彻执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的消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设备、物资不受损害。3负责组织领导,训练义务消防队,对群众进行消防教育,负责公司消防器材的配置、保养、管理,使用消防器材和设备经常处于戒备状态。4负责公司危险物品的领取、使用、保管等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落实,认真监督检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5发生重大事故时,应负责保卫事故现场。参加有专门破坏嫌疑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发生火灾后现场的指挥和扑救、警戒、报警及向上级报告情况,事后会同有关部门的组织调查,提出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6负责对公司职工进行法制教育,保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