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一、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爆破作业操作规程,对因违反爆破技术操作规程引发的事故负责。二、严格执行爆破器材支领、使用、清退制度,做到不丢失、不转借、不擅自销毁或挪作他用,剩余爆破器材及时交还药库,办好爆破器材清退手续。三、运送爆破器材时,要车同行人保持 5 米以上的距离行走,严禁并排同行、打闹,途中要选择安全路线,远离电源、火源和金属导体等物。四、领取的爆破器材必须按规定分别存放,禁止乱扔、乱放。五、实施爆破作业时,必须按规定预警信号、爆破信号和解除警报信号,必须做到自装、自检、自放,严禁多人操作。六、严格执行先检查后作业制度,认真装配引药,爆眼安装紧填实,保证爆破效果。七、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效果,经带班班长、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现场。八、对因爆破器材在使用过程中造成丢失、转借他人、乱存、乱放引发责任事故和刑事案件负全责。九、努力协同,认真配合,在工作中保证不危及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十、完成班组(井)长和矿部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