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爆破员安全生产职责1、必须严格遵守爆炸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必须按当天现场爆破实际需要药量,领取爆炸物品。剩余部分当天清退并交明爆公司。不许虚报占为已有,更不许与安全员等人合伙私拿私存和倒卖爆炸物品。3、领出的爆炸物品需要妥善保管不得乱放,不得挪作它用,不得转借或送人。4、装炮眼药,制造炸药包,点火爆破和处理哑炮时,要催促无关人员离开操作现场,在操作过程中要接受安全员监督检查。5、装药和爆破前,必须检查现场警卫情况,待安全员发出爆破信号后,方能点火进行爆破作业。6、爆炸时,应与安全员认真数清爆炸炮眼响数,爆破后,应共同检查爆破结果,处理哑炮残药时,要先灌水和采取正确的方法当班排除。不准用铁器取雷管、掏炸药,对处理雷管、残药的数量要造册登记并交还仓库。7、 有权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违反爆炸物品管理规则行为的人和事。在异常情况下有权停止或延期爆破,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及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