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矿设计管理制度采矿设计管理制度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界定1、设计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2、生产技术部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机电组负责运输系统设计、供电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采煤组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水文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
2、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 1 个月送交设计单位。4、采区设计应提前 3 个月报公司审批,施工图提前 1 个月送交施工单位。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 1 个月送交施工单位。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 1 个月报公司审批。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 7 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三、设计审批1、水平延深、采区、专项工程等设计以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公司审批。2、采区施工图、采煤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负责审批。3、实行专业会审制度。负责审批的设计应附编制、审查、批准人员签字表及审查意见。四.设计执行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2、设计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需报公司批准的必须报公司批准。3、设计文件下发执行必须有记录,并至少贯彻到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并要有贯彻记录。五、设计资料管理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和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分类存放。2、设计图纸、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签字。3、在用、存档、上报图纸,按 190mm270mm 规格折叠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