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副矿长岗位安全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章等,协助矿长具体负责全矿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2、掌握全矿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并定期向矿长汇报。主持全矿安全大检查和有关安全工作会议;3、认真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处理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研究防范措施,组织重大安全措施工程的实施,编写、审查有关安全工作报告、报表,组织交流安全工作经验;4、经常深入现场、认真检查三大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井巷工程、设备质量、环境卫生及文明生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非伤亡事故的抢救、调查和分析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安全工作的奖惩提出处理意见;6、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当情况发现变化时,要督促修改、补充和报批;7、检查、督促有关部门搞好业务保安、消防、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8、领导指挥安全部门和辅助救护队(站)的工作,并抓好技术训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