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工(井上)岗位责任制安全监测监控工(井上)岗位责任制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严格交班制度,交班期间要交清问题。2、安全监测监控工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随时做好实时监控数据变化、系统出现故障,认真填写监控系统运行记录。3、各地点若出现异常或故障,传感器无信号,数值不符或某台分站无信号,必须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安全监测监处理,做好记录注明时间。4、当井下安装设备时,报警点、断电点,各种参数必须设置齐全准确无误,如若换班必须向下一班人员交清,并要有记录。接班后要查看各地点的报警点、断电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5、每班出现问题,特别是特殊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领导反馈现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做好详细记录。6、各地点拆除、增加、更改点号,更改前必须通过总工程师同意,不得私自更改。7、每天早上 8:00 时之前,安全监测监控工要向调度主任反映设备运行情况,以便当天安排工作。负责每周一 8:00 时与郑新公司调度室进行一次统一对时。8、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瓦斯超限,安全监测监控工必须向调度室主任汇报,由调度室主任通知值班领导、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与超限地点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参加分析会,并做好记录,确保有据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