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安全监测监控联合值守制度1、瓦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的瓦斯监测系统安装运行工作,及时处理各种故障,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2、监控器的末端主机设在调度室,监控监测人员在调度室和调度人员联合职守。一旦监控人员发现井下任何地点发生异常现象,告知调度人员,由调度人员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进行处理。3、当某监测点瓦斯浓度达到 0.8%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查明原因后,向监控室回复。4、监控室值班人员应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监测器显示的各种数据认真对待,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数据库资料应保存 6 个月,同时做好记录工作,及时发给有关领导和技术管理部门分析处理。5、当某监测点
2、瓦斯浓度达到 1.5%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通防科汇报,同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应向矿值班领导汇报,通防科应向总工程师汇报,并做好详细记录。6、当某监测点瓦斯达到 2%以上时,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向矿调度、通防科汇报,同时做好记录。矿调度应向矿值班领导、矿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应对出现的情况做出详细工作布置,通知有关单位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隐患未处理,严禁作业,查明原因,待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信息反馈监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工作。矿调度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7、某监测点风机开停、馈电开关出现异常情况时,监控室值班员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矿调度对出现的情况处理结果信息反馈监控室并做好详细记录。8、监测日报表每天按时打印,并要经监测中心监测值班人员、通防科审查,即报表上出现的瓦斯异常情况注明原因即处理结果,然后送矿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签字。9、当井下监测装置出现故障时,监控室值班员必须立即向监控室值班维护人员汇报,值班维护人员及时下井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故障现象、时间、原因及处理结果,故障为消除且无安全措施,严禁施工单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