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瓦斯防治责任制安全监察局副局长瓦斯防治责任制一、 督察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公司的贯彻落实。二、 协助安监局长做好公司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三、 协助安监局长对各矿井和职能部门的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四、 参与矿井通风专业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五、 参与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六、 参与审查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七、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八、 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九、 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积极参与抢救并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十、 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