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讲解了煤矿企业针对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及防灭火工作的全面管理要求。该制度明确矿长作为“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相关工作负全面责任,并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构与配置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以保障措施的落实。同时指出,矿总工程师在矿长领导下直接负责“一通三防”的具体工作,而通风科则承担着监督和执行的责任。为强化管理力度,成立了由矿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组,确保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有效实施。此外,强调了定期检查的重要性,规定每月至少进行三次大检查,并在月底进行全面考核,根据结果进行奖罚并总结问题,规划下月工作重点。为了及时处理重大隐患,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方案,制定处理计划和措施,确保人财物方面的支持。“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总则适用于所有从事煤炭开采的企业及其下属各部门。它为煤矿企业提供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涵盖了从高层管理者到基层执行者的责任分配,明确了各个层级的具体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从而有效预防矿井内的安全隐患。通过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规范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流程,该制度能够帮助煤矿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