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充装量复检操作规程1.充装量:充装量是指在单位容积内允许充装的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最大质量,所以也称最大充装量或安全充装量。充装量应该根据罐车的许用压力和最高使用温度确定。其原则是保证所装气体或液化气体在最高使用温度下,其压力不超过罐车的许用压力2.罐车许用压力是为保证罐车安全, 允许罐内达到的最高压力。 我国规定:高压罐车的许用压力等于罐车的公称工作压力;永久气体罐车的许用压力为公称工作压力的 12 倍或水压试验压力的 O8 倍。3.罐车的最高使用温度是指罐车在充装气体以后可能达到的最高温度。 根据我国 罐车安全监察规程 规定, 国内使用的罐车, 最高使用温度为 60。4.永久气体(压缩气体)罐
2、车的充装量与液化气体不同,它是指在最终充装温度下的充装压力。5.罐车充装前应根据罐车容积与最高使用温度, 许用压力计算罐车装载量,并根据当前温度核算罐车充装完毕后的压力,严禁超过设计压力。6.罐车充装至计算压力后停止充装,至地磅进行称重,确定充装质量。7.所有罐车入厂时必须进行空车过磅称量,充装后进行二次过磅称量,两次称量差值为装卸量。8.罐车复检过程从空车过磅至充装完成二次过磅,核算充装量后结束。9.复检结果处理9.1 复检充装量合格,罐车不过充,由液氨充装站人员签字放行罐车。9.2 罐车复检充装量不合格,禁止签字放行罐车,专人负责将罐车引导至液氨充装站,必须按规定程序向上级领导汇报。9.3 严格按照卸载操作规程进行卸载。9.4 根据过充量选择合适的卸载量,随时观察罐车液位计。9.5 卸载后复检合格方可放行罐车。9.6 按时做好相关记录,9.7 由充装站站长组织过充事故分析会,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提高液氨充装站的整体充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