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炉岗位操作规程一、点火准备1、检查加热炉各附件(炉管、弯头、防爆门、火嘴、烟道挡板、压力表、热电偶、垫片、法兰等零部件)是否完好,阀门应呈关闭状态。2、校对烟道挡板位置,封好人孔及出入孔。3、检查辐射室、烟道、风门有无易燃物。4、准备好消防用具,接好消防蒸汽胶管备用。5、 打开炉前灭火蒸汽置换炉膛, 直到见烟筒冒蒸汽后 10 分钟可停止给汽,尽快点火。6、打开启动各个控制显示仪表,手动控制点火阀门。二、点火1、班长通知点火,点火时必须两人操作。2、调节好烟道挡板及风门,用点火棒将常明火点燃,放入火嘴内。 (注意头部偏离火嘴,以防回火伤人)3、阀门稍稍打开,点燃后调整火焰,随时观察火焰燃烧情况。 (若火焰熄灭必须重新用灭火蒸汽置换炉膛,待烟筒见汽 10 分钟后再点火)三、升温1、炉膛升温第一小时,不得超过 300,以后升温速度不得超过 100/h。2、炉出口温度不得超过 40-50/h。 (主要以炉膛温度为准)3、炉出口升至 200时,恒温 1-2 小时,进行热紧,进行全面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升温。4、循环升温过程中,各液位保持正常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