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丙烯、丙烷)检验规程1 液化丙烯、 丙烷的化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进行各项目分析。2 严格按照国标规定的充装系数计算,检斤。3瓶装气体除分析各项指标以外,还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控制。产品批量(瓶) 50 51-100 101-500 500 抽样瓶数 2 3 5 10 原料分析空瓶底气检验满瓶检验。 4 以上工作必须有相应记录, 备案。 5 产品必须比验合格后,方可入库。6产品质量测定: 利用气相色谱法进行测定。 使用仪器:气相色谱仪。检验规则:瓶装产品按规定数量抽检,检验结果有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从同批产品中重新加倍抽样检验,若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规定,则该批产品不合格。